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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hexun新聞

風電並網 難在調度

我國風電發展在“十一五”期間,已經完成瞭從小規模裝機到大規模發展的轉變。以此判斷,已公佈的“十二五”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中提出的我國風電裝機總量要在2015年達到1億千瓦,實際是很低調的目標,無論是電網的消納,還是電網的輸送都構不成大的問題。如今,我國面臨的風電送出難題並不偶然,這既有風電自身的缺陷問題,也是目前政策體制環境下的必然結果。客觀地講,我們不應該短視地去苛求某一個部門、某一個行業的責任,而是要分析我國實際的能源結構,樹立大局觀念,建立適合於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體制和機制才是解題的關鍵。因此需要在電力的部署上科學規劃,要理解政府不是萬能的,需要技術部門給決策部門意見支撐和引導,從現今的技術條件上考量,需要支持電網企業加快風電外送通道的建設。不過,在解決長距離輸送問題之前,更要建立低碳、節能的新調度體制,才能切實有效地解決“棄風”難題。過去,風電做快很難,1992年~2002年,10年時間裝瞭不到20萬千瓦;但現在,做快已經很容易,1年就能裝2000萬千瓦,問題是做好更難。我們必須沉下心來,追求有質量的增長。走從無到有、從有到多、從多到好的綠色能源發展道路。風電並網何以“難”近些年,我國出現風電消納難的原因主要有三。首先,“十一五”期間,風電發展的規模遠遠超過瞭預期規劃。2007年,我國制定的裝機量目標是到2010年達到500萬千瓦,但2008年,我們就已達到瞭1000萬千瓦;而到2010年,我國風電裝機總量已經多於5000萬千瓦,大大超過瞭電網的規劃能力,這的確造成瞭外送、消納上的困難。其次,目前我國能源體制和機制上並沒有給風電的快速發展做好準備,這也是造成“棄風”現象的另一根源。要知道,電網公司作為執行部門,沒有權力優先調度某種資源。我國對核電、燃煤發電、熱電聯產調度的技術規范,不棄風要對現有的調度機制、運行規范做出調整。風電棄風不是電網不為之,是不能為也。最後,我們要客觀地承認電網規劃、輸出建設的能力不足,需要改善和加強。此外,我們通過解讀國傢某些職能部門的文件和規劃,可以看出國傢實際是默認“棄風”的。例如,國傢能源局在近期頒佈的《國傢能源局關於加強風電並網和消納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》中,指出“試點和示范項目,要優先上網”,這一提法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在示范項目之外的那些新項目,就不能優先上網,顯然這與可再生能源法的規定有沖突,隻能是權宜之計。優化調度才能不“棄風”風電並網難是個客觀存在的問題,但並非無解。破題需要三點,一是要樹立有序、有節奏、規模化和分佈式發展相結合的基本觀念;二是要重點做好電力調度的體制和機制改革;三是要解決好長距離輸送的問題。以上三個方面缺一不可,其中調度規則的改變是癥結關鍵之一。首先,在風電基地的發展上切忌貪大求全,要視地區情況和發展需求有步驟、有節奏地實施。比如蒙東、蒙西這樣自然優勢集中的地區,要在合理規劃的前提下走可持續發展的開發道路。而某些地區,比如新疆,在甘肅的風電都難消納的現狀下,再繼續大力增加風電裝機規模顯然是不合理的。其次,調度規則和運行方式的改變勢在必行。我國推行的節能調度,並沒有真正實施開,效果也不好。我們知道風力資源因為其自然波動性,會有產出不穩定性的特點,這往往使得需求強烈時供給方薄弱,而供給強烈時需求方不足。因此,如何調度風電資源是優先要解決的課題。另一方面,在調度規則上也需靈活轉變。國外大多數國傢都規定所有的電源是可以參與調峰的,水電、燃氣發電都100%參與調峰,煤電可以50%深度調峰、核電都有15%~30%的調峰幅度,但我國目前條件下,如果不進行技術改造和調度規范的改革,核電、煤電和熱電聯產都很難進行深度調峰。同時,國傢在核準項目,制定標桿電價時核電、火電每年都有相對固定的發電計劃(年利用小時數),這種運行方式無法滿足風電不棄風的要求。從技術上提高調峰能力,增加抽水蓄能電站和可調度的燃氣電站,以及提高火電的調峰的靈活性,建立符合低碳發展,符合氣候友好,符合節能調度的新調度機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風電並網難題。此外,無論是分佈式發展還是長距離的輸送都必須靠調度規則來實現。人們清楚地記得,當年三峽剛建成時,往上海等東部地區的輸送並不順利,直到調度規則、消納計劃審批完成之後,並伴隨著經濟發展需求的加大,才使三峽發電在東部經濟區發揮瞭重要的作用。調度問題的解決需要國傢多個部門協同合作。國傢發改委、國傢能源局作為電力體制改革、制定調度規則的決策部門,要大力引導能源行業的可持續增長方式轉變,在政策上鼓勵風電的發展,做好價格補償機制的完善,適時推行峰谷電價政策,優化調度方案的制定,在電價政策上給予地方經濟一定的補償,合理利用稅收政策,以市場經濟的規則調解市場行為。電網的責任與期待電網公司作為電力政策的執行部門,在風電並網難這個問題上一直處於輿論討論的焦點。其實並網難不是一個單一命題,我們首先要肯定電網公司近三五年觀念上有瞭大的轉變,越來越重視其作用並積極主動消納風電。同時,我們還要瞭解,風電裝機規模可能實現短時間劇增,但是電網建設需要前期規劃,電網技術需要逐步改進,並不能滿足全部上網需求。實際上,並網難的問題2008年以後才逐步顯露出來,消納難的問題2010年以後才初步凸顯,由於2005年開始,我國風電制造業有瞭快速的發展,供應能力大幅度提高,從過去的每年幾十萬千瓦,增加到瞭2010年的1800萬千瓦,並網和消納的問題才提上日程。因此,在不改變調度規范和技術要求,不提前安排電網擴容與建設,不增加調峰容量,不考慮電網建設周期的現實因素,把“棄風”的責任簡單地推給電網公司是不能解決問題的,也是不合理的。我們也要看到電網在今後的可再生能源發展中有很高的提升空間,尤其在風電產業內部具有重要作用。首先,電網建設與審批速度有待加快,像吉林、甘肅、蒙東、蒙西、張北這類風電資源豐富的地區,外送電是必要的,電網輸送建設尤其關鍵,與此同時,政府相關部門也應加速項目審批步伐。其次,局部電網的體制結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瞭“棄風”現象。最明顯的例子在於,蒙東電力公司的成立造成瞭與東北三省電網之間的分別管理、個別結算,各方勢必對輸電帶來的經濟收益分別做考量。第三,電網公司要進行技術創新、機制創新,進行探索、改進和提高。一方面要進一步提高智能電網以及特高壓輸電技術的穩定性,另一方面要考慮增加一定數量的可調度電源。電網安全運行是電網企業的責任,我們要認識到前面強調的調度體制和機制的改變,隻有依靠大幅度提高調峰調度能力來支撐,隻有調度制度和規范完善瞭,調度能力提高瞭,才能實現全面優化調度。客觀上,某些輿論對電網的擴張和建設是不利和不友好的。電力系統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壟斷性,這與一個傢庭不可能搞兩套電線是一個道理。在目前我國的體制下,統一管理輸送是最有效和科學的電力保障手段。但輿論高壓使得電網的擴張或者資源的利用都舉步維艱。我們知道,要把西部的電送到東部,必須靠電網。長距離輸電隻有兩種技術,一是特高壓,二是超導。在目前超導技術不成熟的時候,隻能用特高壓。現狀是,每當提到建設特高壓,職能部門一旦輿論有壓力,決策上就猶豫不決,客觀上影響瞭風電等長距離輸送所必須的電網建設和發展,造成風電消納難、外送難的問題。歸結一點,我國在“十一五”期間風電取得的巨大進步是要承認的,碰到的問題也是必然,隻要我們努力去探索、去改變,有更好的政策、制度保障。我國的風電也能按著“好”的方向走下去。(作者系國傢應對氣候變化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)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12-09-12/14575087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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